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竞价交易公告
〔2024〕34号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定于2024年9月11日,在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以下简称稀交所)开展金属镨钕线上竞价交易,现将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卖方为北方稀土;买方为在稀交所完成开户、银行签约,能够接收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易商,钕铁硼永磁生产型企业均可参加。参与交易的交易商应客观分析市场供需形势,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理性报价。
二、交易时间
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15:00-15:30。
三、商品信息
请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仔细查阅起拍价、报警价、最小加价幅度、竞拍量等具体商品信息。
四、交易规则
竞价交易规则详见稀交所网站(www.repe.com.cn)。交易商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交易商管理办法(试行)》《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竞价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稀交所交易规则,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五、成交
到达交易结束时间,则交易结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同一交易商不允许连续报价。
六、结算和合同
结算价格按照线上实际成交价格(含税)执行。支付方式为100%汇兑。本次交易线下结算,成交后,买卖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办理结算、交货、开票等事宜。
七、交收方式
买卖双方自主办理货物交收。买方自提(北方稀土仓库),运费由买方自担;买方需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提货。
八、交易手续费及保证金
(一)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按稀交所《关于降低交易手续费率的通知》(〔2022〕1号)执行,手续费率为0.05%,成交后,不论是否全面履行,手续费均不退还。
(二)卖方履约保证金为报警价×总标的数量×20%,买方履约保证金为出价×拟竞价标的总数量×20%;出价时,系统按当前标的出价的20%冻结保证金及相应手续费,出现下一个最新报价时,买方保证金和手续费自动释放。买方需将拟参与竞价的标的保证金及手续费足额入金,否则不能出价。
请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确保交易结算账户余额足额,避免无法参加交易。如有任何入金问题,请及时联系稀交所协助处理(客服中心:400-999-3589)。
九、异议及违约
违约情形的认定及违约责任按照买卖双方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按《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竞价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执行。
本次交易由买卖双方自主办理商品货物所有权转移,在履行合同约定中,因货物交收及相关费用结算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及诉讼,由买卖双方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稀交所概不承担。
十、结果公示
本次交易的交易结果,将通过稀交所官网公布。
十一、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以稀交所解释为准。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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