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色集团被裁定破产 为银行间首家破产清算企业

创建时间:2016-09-20 02:37

   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称,因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未能在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也未请求延期,本院于2016年9月12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终止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这将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家第一家倍宣告破产清算企业。


   

广西有色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进行投资、运营、管理、咨询;矿山及矿权经营;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勘探、开采、选矿、冶炼、深加工;

集团公司超硬材料产品畅销世界各地

科研设计、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咨询与服务;有色金属产品及冶金化工产品的购销代理;

稀土矿产品、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稀土合金的收购、销售及储备;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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