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批准非法开采稀土,致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原政法委书记被公诉

创建时间:2020-03-18 13:52

违法批准非法开采稀土,致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原政法委书记被公诉

2020-03-16 15:48 南方都市报

3月16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马玉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马玉福去年6月在任上被查。去年12月2日被双开。马玉福曾任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近8年。


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处罚收受财物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玉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或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处罚、工程承揽、贷款审批、组织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违法批准他人非法开采稀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明知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对组织者、领导者及成员予以包庇,阻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玉福去年6月在任上被查。江西省纪委监委去年12月2日通报: 经查,马玉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大师”。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经济上贪婪无度,以权谋私无所顾忌,利用职权到处伸手敛财,大肆卖官鬻爵;工作上知法犯法,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滥用职权,放任不法商人违规开采国家战略资源;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

通报称,马玉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决定给予马玉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赣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政法委书记调任统战部部长,任上才3个月就落马

马玉福1963年8月生,江西赣县人,在职大学文化。17岁参加工作,任乡政府干事,在基层工作17年后,于1997年调任信丰县,历任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期间,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1年1月,38岁的马玉福获任寻乌县委副书记、县长。任职寻乌县长5年之后,调任赣州市章贡区委副书记、区长干了两年半多,又调回寻乌任县委书记、人大主任3年。

2011年6月,马玉福获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3个月后,晋升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跻身副厅级。此后在政法委书记任上近8年,直至2019年3月履新赣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他在统战部部长任上才3个月就落马了。2019年6月14日消息,马玉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任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下县市督导扫黑

马玉福担任近8年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曾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并担任江西省赣州市法学会会长。2015年,马玉福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想要努力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法治工作行家。

马玉福被指控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他落马前还任职赣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

2018年,赣州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零容忍”,时任政法委书记的马玉福作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多次赴县市区调研部署工作。

赣州18县市,马玉福因部署扫黑除恶工作,至少跑了三分之一县市。据公开报道,2018年10月29日,马玉福先后在会昌、瑞金主持召开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暨提升公众安全感政法满意度工作座谈会,提出强势推进扫黑除恶。11月13日,赣州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集中整治“飓风行动”启动誓师大会举行,马玉福出席誓师大会并下达启动令。12月,马玉福在大余县、上犹县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随后又赴兴国县调研。2019年1月30日,马玉福再赴宁都县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他的副手随后也落马,长期是上下级

据“双开”通报称:马玉福背弃初心使命,利用职权到处伸手敛财,大肆卖官鬻爵。

马玉福落马4个月后,他的下属,赣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明浩2019年10月在任上被查。

查看陈明浩的简历,他与马玉福共事多年,且一直是马玉福的下属,职务也随着马玉福的职务升迁而升迁。

陈明浩是江西寻乌县人,长期在寻乌县任职。2001年1月,马玉福任寻乌县委副书记、县长时,陈明浩任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两年后,陈明浩就调任寻乌县政府办主任,在这个岗位干了4年。

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马玉福任寻乌县委书记、人大主任的这3年, 陈明浩先后任职寻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县长。

马玉福从2011年9月开始任职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近8年间,陈明浩先后任职寻乌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6年11月陈明浩获任赣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维稳办主任,更是成为马玉福副手。

马玉福落马后不久,赣州市委政法委副处级干部曾传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曾传赣的履职经历也与马玉福多有交叉,是马玉福的老下级。

马玉福任赣州市章贡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曾传赣曾任区长助理。马玉福任职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曾传赣先后任章贡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9月获任赣州市委政法委副处级干部,直至落马。

马玉福简历

马玉福,男,汉族,1963年8月生,江西赣县人,在职大学文化,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2月至1983年11月,任赣县田村乡政府干事;

1983年11月至1987年5月,任赣县田村公社团委副书记;

1987年5月至1990年1月,任赣县长洛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990年1月至1992年3月,任赣县长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3月至1992年10月,任赣县茅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10月至1996年7月,任赣县茅店镇党委书记;

1996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赣县茅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6年11月至1997年11月,任赣县县委常委、茅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7年11月至1998年7月,任信丰县委常委;

1998年7月至2001年1月,任信丰县委副书记;

2001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寻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5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赣州市章贡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任寻乌县委书记、人大主任;

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1年9月至2019年3月,任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9年3月,任赣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9年8月,被免去赣州市委委员、常委职务;

2019年10月,被免去赣州市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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